第十八章 打上门来 (第1/3页)
“……在案件没有进展之时,林萧自告奋勇来了。他第一个就锁定嫌疑人就是死者的司机。这个嫌疑人本来重案组已经调查过,既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作案动机,而且这个司机与死者还有关系,是死者情人的弟弟。而在五个死者当中,也包含了那位老总的情人,所以这位司机第一时间就被排除在外。
林萧却不这么认为,他独自取证,坚持不懈跟踪。
也许是他的运气太好了,去菜市场买菜,居然碰到与死者老总的司机同村的一个人,于是这个人便成为了整个案件侦破的引线,整个案件在三天之后,就宣告侦破。杀人犯就是死者的司机,但他却不是死者老总的情人的亲弟弟,而是死者老总的情人的前男友。
林萧因为这一个案子一举成名,无数顶高帽子蜂拥而上。什么都市神探,现代包公……什么叫法都有。立功嘉奖自是不用说,就连市局的老局长都在大会上说林萧是年轻警员的好典型,思路开阔,不墨守成规。林萧更是自傲,甚嚣尘上,更加自以为是。
这起案件,嫌犯作案手段残忍,民愤极大,肯定是死刑立即枪决的。
对方律师却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手,在庭审时,他抓住了林萧的一个错误,发起攻击,罗列了三条:
第一,通过非正当手段取证,在没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无线视屏监听了死者所在小区里十三栋楼所有住户的行动,甚至将一段死者楼下一家夫妻的夜生活私自录像收藏在私人电脑上观看,触犯了证据法例,应视为非法,法院不能采信;第二,林萧在审问过程中,对嫌犯实行了长达六十八小时的车轮审问,迫使嫌犯生理和精神崩溃,违背了公安部相关规定,无视人权,属于非法审问,审问记录不能成为当堂证据;第三,林萧贿赂证人出庭作证,答应证人只要出庭指认他的同乡,就给证人一万块钱……
可以想像得到,第一次审理无疾而终,发回重审。
重新侦查,重新补充证据,耗时了三个月。在第二次审理中,凶手却只判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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