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5 自由垦荒借贷法 (第1/3页)
事实证明,澳洲联邦后来的移民垦荒过程确实很像旧世界的美国西部大开发——当然了,与美国人拖家带口坐着马车和牛车去西部不同的是,移民们是通过各种渠道坐船来到这些垦荒地区的,其中当然包括南部的那块富饶的大陆。
只是在垦荒初期,移民们确实获得了澳洲联邦**资助,只不过是间接的——穿越者们成立了各种盈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商业、公益机构来运作此事。
为此李俊明他们还提出了一个新的运作形式——用“贸易开发公司”这样的商业机构来帮助移民渡过垦荒初期的难关,而且还能让这个贸易开发公司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至少不要亏本。
这个“贸易开发公司”模式是李大律师设计的,最先也是在紫霞岛实施的。
其实,这种贸易开发公司的体制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移民垦荒地区的物资供应站,或者叫“供销合作社”,该机构同时还是一个金融机构——公司负责发放小额贷款。
然而大多数所谓贷款不是现金,而是实物,比如粮食、工具、牲口甚至住房,以及锅碗瓢勺坛坛罐罐针头线脑这些生活用品,这些都是很具体的物资。
因为在开发初期,垦荒区域都是荒蛮之地,现钱是没有用的。
这些物资除了住房和粮食是按照统一的标准照人头置办、发放以外,移民们在其他方面的物资都是依据自家情况酌情领取的——丰俭由人,自愿且允许交易。
因为这些生产生活资料最终是要折算成银子,以后是要用地里的产出偿还的,所以每家每户都会在如何更有效率地使用这些物资方面精打细算。
于是在领取救济物资时,每户人家都要算算账再去领,作为户主当家人,必须针对这些经济问题动脑筋——首先,要让自己的家庭能具备开荒的基本条件,需要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得生产资料,并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尽可能多的开垦荒地。
同时,还要注意尽可能少的产生借贷投入——要尽量多的开荒又要尽量少的借贷,这其实是一个寻找投入产出最佳效益平衡点的经典经济问题。
与大多数政@府主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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