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现状 (第2/3页)
普遍接受。
其他公司也采用这个规定或类似的规定。只是S.M公司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庞大,甚至高出通常规定的3-5倍之多。所以给所属艺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几乎成了演员们自由选择公司的枷锁,这个还是毋容置疑的。
神话的解约也算是给各大经济公司敲响了警钟,高额违约金在法律面前也只是一张白纸而已,毕竟已经合约期满了,不算违约了。
至于艺人和公司的不和,大多数都是利益分配而产生的分歧,“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句话在哪里都是适用的,不管你之前的情谊多好,一旦出现利益纷争,一切矛盾都会爆发出来,而且受到谴责的往往是经纪公司,损失最大的也是经济公司。
对于那种已经出名的大明星,比如全智贤,她们各自的经纪公司在签订演艺合约时,就会要求其公开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甚至谈恋爱、分手,经纪公司都可在背后一手操控,她们完全没有个人空间,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利益纠纷,不管关系多么好,什么“家族氛围”在利益面前都是****,为了不让红起来的艺人跳槽,对于艺人的严格管理这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吧,当然也与经济公司势大压人有关。
有些粉丝不太了解演艺公司的运行机制,一边心疼自家偶像,一边谴责这经济公司,总以为经纪公司就那什么一样,老板对艺人想怎么胡来就怎么胡来,其实大多数都不会那样做的。
因为那样做那就是把自己往破产的路上推,没有哪个头脑正常的老板会那么干,也不会允许其他高层那么干,如果真的有,那就不知道了,至少每个大公司成功也是有理由的,虽然对艺人有很高的要求,但是也必须保障相应的权利,不然老是白打工,还乱来,谁还给你干。
当然S.M也可能会派女艺人去参加什么高档酒会,但是如果到了那里,也只是混个脸熟而已,如果真发生了什么事也都是你情我愿的,至少安宇昔不会允许这些在自己家妹妹们身上发生的,她们也不需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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