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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triple kill

48,triple kill (第2/3页)

这命中率,不高啊!

张仲起身,此时,双方都已经来不及再射第二轮了,因为他们和贼人之间,相隔已不足十五步。

这种情况下,无论差距有多大,都只有一个办法了。

狭路相逢,勇者为胜。

炭也和张仲是一样的想法,他右手将长剑高高扬起,发出一声大吼。“岂曰无衣。”

张仲,张礁,石木,尽皆出声。“与子同袍。”

受伤颇重的茂,也发出了一声同样的高呼,随后拖着伤体朝着贼寇迎了上去。

双方迅速接近,到得还有五六步的时候,张仲才勉强看清这群蛮人的装束。

他们,穿着秦军制式的盔甲,手中持着长矛戈戟。

并将盾牌绑在了胸口,这也是之前为什么中箭不倒的原因。

除了额头上抹着鲜血,和盾牌比较怪异之外,他们看起来和普通秦卒没有任何区别。

但此时,却不是观察那么多的时候,贼人已经离张仲不足五步了。

与张仲正面相对的,乃是一个持戟的贼人。

这时候的戟,还不是后世的青龙戟和方天画戟一类的兵器。

而是,纯粹的以戈和矛合在一起的,最原始的戟。

“铛。”一声青铜的脆响,张仲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安定了下来。

原来这贼人的力气,竟然如此弱小。

别说比之前杀死的花豹,就连里中的丑夫,他也比不过。

张仲将盾一侧,让戟刃顺着盾牌面划过,随后欺身上前。

那贼人心中一慌,连忙将长戟后拖,戟上长长的戈刃,正对张仲的后背。

与此同时,一柄长矛,直突张仲前胸。

这贼人,近身了不弃长戟拔剑吗?

呵,愚蠢。

张仲低低的骂了一声,左手抬起,将戟杆往腋下一夹,青铜长剑同时猛力一挥,正中刺过来的长矛。

脚下不停,张仲向前连踏数步,持戟的贼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手中的戟杆撞得失去平衡。

随后,在他惊恐绝望的目光中,张仲的大脚向下一跺。

这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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