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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属邦

139,属邦 (第2/3页)

“彼时,牙门山百里之地,尽是猎场。”

原来以前的腊祭,是用人头的吗?

“三年之间,所祭蛮人头颅,足有数千。”

“蛮人因此恐惧,不再留于山外,复迁入林,足足数年,不敢踏出大小山林半步。”

原来,李冰还有这样的功绩在?

不过,好像也不奇怪,与他修建都江堰的千古之功相比,平定蛮族,完全算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李郡守果然厉害。”

“还不止如此。”程非摇了摇头,表示张仲将李冰想得太简单了。

“自蛮人惧服之后,李郡守乃以此为惯例,每年腊祭,皆舍近求远,以牙门山为狩猎之场,用以震慑蛮人。”

跑这么远,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张仲了然,随后,他对着程非抱了抱拳,感谢到。“多谢百将解惑。”

“无妨。”程非一如既往的友好,他摆了摆手,接着说道。“李郡守更出收蛮之策,蛮人内附,带有家小者,可为隶臣妾,服更役两年,授其田地,为臣邦民。”

程非所说的臣邦民,张仲是知道的,这主要属于“属邦律”,但户籍律法,也有很大一部分涉及。

它所指的,正是秦国时期的少数民族,他们的地位与黔首相等,比商人,赘婿这些要高,但在政治上,却很难成为长吏。

但也只是很难,不是没有机会。

除了对少数民族有略微政治上的歧视之外,就黔首的其他的权利而言,秦国都没有加以任何限制,甚至还给了优待。

不仅仅在律法上享受相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在犯罪时,有酌情的减轻。

并且,也并不禁止国内秦人与臣邦民通婚,只是其所生子女,却有很大的限制,父亲为臣邦民,其子女必为夏子,隐瞒不报的,有罪。

“自此之后,每年都有蛮人携带家小,逃离山中,入秦为臣邦,这便是大部分蜀郡蛮人里落的由来。”

“当然,也有很多,是捕蛮令下,被捉来的。”

拖家带口,跑来做更役,也要得到秦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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