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决战夜宵 (第1/3页)
王绯雨就乐呵呵的看着两个人咬牙切齿的在那里玩星际,田雷用的种族是神族,秦林用的种族是虫族。
田雷的打法很正统,打的很中规中矩,而且一看基本功就不错。而他挑选的MX510一看上去就很适合他的大手掌,移动和操作都相当的稳健。
但秦林却感觉没那么舒服了,他一摸王绯雨的鼠标就觉得不对劲,他从来没用过移动速度这么快的鼠标,感觉好象鼠标指针随便一划就要飞出屏幕一样,但就算他把鼠标移动速度调到最慢,他也还是觉得太快了,而那个黑色的键盘的响应也非常灵敏。一个键才按下去就好象自动弹起来了。秦林顿时觉得很难控制。
田雷的技术虽然在王绯雨的眼里不算怎么样,可是比秦林却是要强上那么一点,所以三局秦林毫无悬念的就输了两局,秦林输的脸都气白了。虽然一顿夜宵是小事,不过被田雷鄙视的说排骨样,就比较的不爽了。
秦林还想不服气的说再来,鼠标就已经被刘恢抢过去了,都搞了一个月军训,对于这些人来说,看到有星际可以打,那简直和看到一个美女一样没什么区别了。
刘恢用的是人类,他的技术倒是要比秦林强一点,居然和田雷打了个五五开,两个人打了四场,居然打成二比二。
几个人IPX混战一场,实力居然是刘恢和田雷差不多,任福差一点,秦林排在最后。
长沙的夜生活一向是很丰富的。不过对于大学生来说,这个夜生活的概念就被缩小了很多。学校的西院是小饭店和夜宵摊云集的地方,虽然秦林输了比赛,可是看到那热闹的街道,也不由得高兴起来。毕竟这个月军训把他们晒脱了层皮不算,而且连伙食都没时间改善。看到外面这种各式各样的摊子,谁都会感觉自己的胃口突然好了许多。
长沙的东西通常都会很辣,王绯雨刚来的时候,吃惯了清淡的江浙菜的他,简直是一点都吃不惯这里的饭菜。最惨的是王绯雨从来没吃过苦瓜,但第一周他竟然吃了三次。
不是他喜欢吃苦瓜,而是他上当了。第一次吃苦瓜的时候,他看到绿油油的苦瓜炒得很清淡的样子,就忍不住要了一份。结果才吃了一口,就忍不住连菜带饭吐了出来。
王绯雨发誓再也不吃苦瓜了,可是才过了一天,他就上当了。不是王绯雨傻,而是食堂的师傅太狡猾,这回切成片的苦瓜,居然一点都看不出来是苦瓜。
第三次的时候,居然是切成了丝,从此以后,王绯雨就对苦瓜彻底免疫,不管是切成丝的,还是弄成片的,都会被王绯雨一眼认出来。
相比之下,宿舍其余几个人就要好的多了,刘恢和秦林本来就是湖南人,没事都可以拿个辣椒当水果啃的,吃辣对于他们来说,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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