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八章 不愧是宙斯的亲儿子 (第1/3页)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比正常人和狗,不,比人和死侍之间的差距都大。”
脑子好不如身板好,身板好不如长得帅,长得帅不如生得好。
罗素这么说,不是为了传播负能量,而是真的有感而发。
离开阿戈斯三天了,珀尔修斯保持每天捡到一件宝物的频率,气运爆表让人忍不住想在半夜将他掐死,然后原地分赃就当从未见过这个人。
之所以还没动手,是因为只有三件宝物不够分,大家决定再等等。
银鳞胸甲、青铜盾牌、神剑‘赫帕尔’,这三件宝物就是珀尔修斯的收获。
盾牌和胸甲没什么好说的,防御武器,madein奥林匹斯,自带专属绑定,除了珀尔修斯其他人都无法使用。
神剑‘赫帕尔’绝对是神物级别,外形如同镰刀,内侧带刃,拥有无视不死之身的能力,斩杀精怪无往不利。
“大哥你看,那边有匹会飞的天马,它在向我挥翅膀,我去去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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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观群众的注视下,珀尔修斯朝左手边一路小跑,没人多说什么,不正常的事情见多了,就正常了。
珀尔修斯离去的方向,彩霞氤氲,朦胧之中似乎有清泉流动之声。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有宝物出世,肯定有美女在洗澡。
“那啥,该吃吃,该喝喝,啥事别忘心里搁。”
罗素轻咳一声:“此行前途未卜,没准下一秒大家就死光了,所以别羡慕珀尔修斯的运气,时间紧迫,抓紧和队友谈个恋爱。”
说完,罗素以嘘嘘为由闪身撤退,于四百米外的小树林,将艾娥堵在了一棵歪脖子树下。
“这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罗素无语道:“我不知道珀尔修斯此行会遇到什么敌人,以至于他的亲老子各种扔道具,我只知道,等珀尔修斯再凑两件宝物,这支小队没必要去冥河之边,因为珀尔修斯自己就能干掉大海怪了。”
“罗素,你和我说这些……也没用啊!”
艾娥也觉得有点不要脸,可这又不是她安排的,珀尔修斯是宙斯的儿子,注定会与众不同,在奥林匹斯山上,这是基本操作。
“我在想这次怎么忽悠过去,那小子虽然傻,但也不是一点脑子都没有,最起码,普通人六岁时绝对没他聪明。”
罗素吐槽一句,继续说道:“珀尔修斯不喜欢自己半人半神的身份,如果他想明白这一切都来自宙斯的安排,肯定会拒绝使用各种装备……嗯,毕竟叛逆期。”
叛逆期人人都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举个例子,用百事可乐的瓶子装可口可乐,然后表示喜欢喝咖啡,这就是典型的叛逆期行为。
“呃,你和我说这些没用。”
艾娥再次强调,顺便将自己的手,从罗素手里拽了出来。
这三天来,每次珀尔修斯捡到什么好东西,罗素就会过来大倒苦水,言语间羡慕嫉妒恨,一副请求心理辅导,最好把胸口借他靠靠的样子。
分明是找借口骗取同情心。
“不会吧,你是珀尔修斯的守护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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