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做贼 (第1/3页)
所以,刚刚听说这吴大郎的冤魂杀了十一口人,连城隍衙门里面的这些鬼差鬼役也都是一起出动,因为这时候这冤魂已经发生了质变,拿时髦的话来说就是转职了,已经可以被称为刾鬼,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因为被恶业缠身,哪怕是魂体的形状也是变成了浑身上下溃烂而遍布恶疮的迹象,并且若老人一样的佝偻。
不过,这刾鬼此时的根本还是属于吴大郎,因此,文判官打算将其从这寻州的籍贯上面勾销的话,还是会对其造成重创的。
这其中会造成什么重创呢?
因为有一句话叫叶落归根,古代的风俗当中,为什么一定要死在家乡里,死了也要回乡安葬?以至于为此衍生出来了临时停尸的义庄和湘西赶尸两大职业?
那便是由于做了异乡之鬼,乃是莫大的惩罚,既无法与死去的亲人团聚,从此也是很难再获得投胎的机会,当地的土地,城隍肯定是会向着本地的人,因为他们本来也就是本地的阴神,所以死了要进祖坟都是老人念念不忘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文判官却是根本都勾不了这吴大郎的名字了!他的名字变成了血红!
这就表示这厮竟然又升级了,他杀了足足十八个人,此时已经可以被称为是名副其实的厉鬼,能够混到这份儿上,普通的土地公公见到了它都只能绕道走,至于鬼差鬼役之类的见到了它只有被凌辱的份儿。
文判官为什么勾不了吴大郎的名字了?因为这说明此人已经是被天意给盯上了,已经入了“劫榜”,连这寻州也脱离不了与之的因果。
当吴大郎杀到三十六个人的时候,就需要渡一次风火小劫,杀到七十二个人的时候,就需要渡一次风火大劫,最后杀到九十五个人的时候,就要渡一次雷劫。
渡劫渡得过,那么从此就被称为鬼仙了。
这其中的道理,颇有几分“屠万则为雄”的意味在里面。
说实话,在林封谨前世的世界里面,尽管法律高度发达,科技健全,人口爆炸,但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杀一个的叫杀人犯,杀十个的叫穷凶极恶的歹徒,杀几十个的叫丧心病狂,但真的是不折不扣能杀上了一百个人的,恐怕大部分都能被叫做是英雄,要立功受赏的......
林封谨也是第一次接触到了这些信息,听得津津有味的,见到了那文判官也是气急败坏的冲进衙门,估计这种大事是根本就瞒不下来的了,只能找城隍老头子搞定。见到这帮家伙一窝蜂的涌入到了城隍庙当中,林封谨也是如释重负,乘机从旁边溜进了城隍庙。
这寻州城隍庙林封谨也是来过的,也就是分成正殿和偏殿,前面是城隍的塑像,后面是主要佐官的雕像,也就是前后两进,相当的浅,若是走马观花的话,到里面打个来回也就是百来步的脚程。
此时林封谨以中阴身的身份走进去,便发觉这里的正殿已经变成了县官衙门的模样,两扇影壁赫然是呈现出“八字”的形状,朝着外面开,有道是:八字衙门对外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往里面偷眼一看,这城隍庙占地估计没有个七八百亩是下不来的。前面就说过,阴魂虽然没有肉身,但也是需要调息坚固自己的魂体,同时进补来维系自身魂气的损耗,这也是对应着阳间的进食和睡眠,所以这中阴界的城隍庙当中,也是建筑物颇多,绝对不会比阳间的官署逊色。
见到了这样的情形,林封谨偏偏此时又失去了五神脏的支持,五感微弱,忍不住便开始询问石奴道:
“喂,那泥马灵狗究竟在什么地方啊?这地方看起来也真是大呢。”
石奴道:
“这种畜生,当然是给喂在后面的畜舍里了,公子你若是不怕事的话,那么就从这衙门口直接走进去就行,这里就算是城隍的老巢,见到了你拿出来的世界的尽头这种神器,也一定是吓得屁滚尿流的。何况还有我们在?”
林封谨却还是做不出这样强横霸道的事情来。
--------虽然说事急从权,但是大家都是无冤无仇素未谋面,自己也不占什么道理,明明是来偷马干坏事的,偏偏还要大摇大摆的闯进去做强盗。
这是违背了林封谨做人的理念了,事急从权,可以做些无理和无礼的事情,但是人也不能毫无下限到无耻的地步。
所以,林封谨则是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偷偷的潜入了,从城隍庙的旁边悄悄的翻墙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走,这样的话还合适一些,做贼还是低调的好啊。
进入到了城隍庙里面以后,林封谨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觉这里虽然应该是对应的阳间的闹市区,照理说应该是觉得十分嘈杂拥挤很不舒服,奇特的是,不过却有一种灵气充裕的感觉,就仿佛是置身于那种人迹罕至山清水秀的地方,他以魂体的方式进入,反而感觉到有一丝丝的清凉气息渗入到自己的身体里面来,感觉十分的舒服。
这自然就是做城隍的好处了,万人景仰膜拜,长久之下,这种虔诚敬重之心自然就会将这里改造成了人工而为的洞天福地,这就是人气旺盛的好处,当然缺点就在于一旦人气衰弱了的话,那么这里就会还原了。
因为这时候虽然是阳世的下午,对于中阴界来说,却是相当于凌晨,所以林封谨在这城隍庙当中穿行也没有碰到什么人,估计就算是有巡逻值夜的,也是被前面气急败坏的文判官给吵闹得吸引了过去。
接下来林封谨便来到了后面的畜舍,见到了栏中的泥马灵狗,这两头牲口和阳间的区别不大,不过显然魂体状态下的泥马灵狗是不会大小便的,并且面前摆放的也不是食物盆子,而是香炉,所以味道要好许多。
林封谨来到了这里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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