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梭梭酒 (第1/3页)
这么一想的话,这结局似乎也是可以接受,杀敌一千,自损三百的事情林封谨是不会做的。
仿佛看出来了林封谨心中的一些隐忧,野猪将手一张,直飞出二三十丈远的开天斧就迅速的飞旋着回到了他的手中,然后对林封谨道:
“主人也不必担心太多了,血魔铠甲已经被破,从此大概也只能发挥出本体一半的威力,而血将军先吃了我一斧,背后的铠甲破洞能能放个拳头进去,他又在这里惨遭断腿重创,连血魔铠甲的腿甲也是失落了,还能掀起来什么风浪?”
天狼前去将自己射穿的那片腿甲从书上拔了下来,然后道:
“主人,确实是这样,这血将军之所以能逃走,却是因为在燃烧自己的鲜血的缘故,我虽然不知道他的秘术具体有多神奇,却是知道一个人的鲜血却也不可能这样的浪费,他逃得越是快速,那么死得就越快!”
林封谨微微点头,却是接过了那一片血腥铠甲的护腿,仔细的端详着,发觉血腥铠甲的表面虽然看起来光华璀璨,血色宛然,但实际上一到手中,便有一种蛋壳也似的纤薄,仿佛是样子货一样。
翻转过来一看,这时光果然是在这件凶焰滔天的的铠甲上留下来了清晰的痕迹,仔细看去,在血腥铠甲的背面,竟然有好几处清晰的被修复过的痕迹,除此之外,在背面还有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纤细血色线条,仿佛是集成电路板的电路图,不消说,这血腥铠甲如此神妙,其根源多半是来自于此了。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片腿甲乃是被天狼的链子枪给射穿的,上面自然是要留下一个孔洞下来,结果这腿甲上的孔洞居然会自动发出“吱吱”的声音,似乎当中还有微细的电流闪耀似的。
天狼看了看,说是这腿甲居然是在试图自行修复,只要将其浸泡在了鲜血里面的话,那么应该就可以复原如初,只不过,这种修复会耗费它本身的一种很特殊的金属材质,这种金属叫做“真钢”,乃是从天上坠落当中的陨石里面提炼出来的,十分罕见。
像是这血腥铠甲为什么薄得和蛋壳也似的,便是因为自我修复太多的次数太多,真钢耗费太大造成的,因此防御力变得十分低下,不过只要能寻找到足够的真钢,那么甚至都可以令这血腥铠甲恢复全盛时期八九成的实力。
此时再看那玉简的时候,血将军在上面留下来的精血印记已经是荡然无存,此时他都已经是自身难保,自然是没有办法再维系上面的精神联系了。
林封谨此时却是想了想,皱眉道:
“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些离开,这血将军处处都被我们克制,但是,最后这一战打下来,我们实际上是四人联手,水娥的元气几乎都耗得七七八八,我甚至动用了心神儡之后,这才重创了血将军,在这种全面占据上风的情况下甚至都没能将他给留下来!”
“由此可见,倘若那个正主现身的话,我们的胜算也绝对不会太高,而这还只是建立在对方只有两个人的基础上!但事实上我觉得不大可能。“
野猪听了林封谨的话以后忽然看了林封谨一眼道:
“主人,似乎你好像对那幕后的正主的身份已经有了些推测呢?”
林封谨沉吟道:
“根据一路上得来的线索看,那个人确实是有很小的可能是大卫的末代帝王卫烈帝,但是,我觉得还有一个很大的可能,假如这个推断成立的话,他身边类似于血将军这样的强劲高手绝对不止一人,而应该至少都是四人!这个人的实力,更是携带着疯狂的怨气降临,深不可测啊!所以我们还是先撤为好。要战的话,也不是现在,必须要以最佳的状态来面对这帮人!”
***
天明时分,林封谨等人一行已经急行出了三百里外,在这莽莽苍苍的密林当中,这几乎已经是个极限距离了。林封谨自身就是个追踪高手,自然对反追踪的那一套娴熟至极,加上还有野猪这个地头蛇领路,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深入到了西戎的西部的蛮荒大山了,这里通常都是生人勿进,十分凶险。
至于对面的那群人会不会撇开自己一行,直接去取玉玺,还有青梅嗅,林封谨则是半点儿都不用担心的,万和林派来的这些人办事效率也是相当的高,龚七他们虽然是死伤惨重无比,可是依然将最关键的两件东西:盛放玉玺的盒子“归真匣”,还有玉简重宝之匙都抓在了手中。
藏匿传国玺的地方机关重重,乃是一处庞大无比的迷宫,里面放置了十来只假的玉玺,真的玉玺也就混迹其中,没有“归真匣”的感应,想要从十来只假的藏玺室内用撞大运的方法将真的找出来,那是得拿人命去填机关的!
至于另外一处据说是藏匿“青梅嗅”的地方,没有林封谨手上玉简“重宝之匙”的话,更是不得其门而入,所以,林封谨一行很放心大胆的迅速离开,对方想来也是不笨,当然知道最好的办法也不是来追杀自己这帮人,而是直接在藏匿传国玺的地方埋伏起来,守株待兔。相反,若是全力出来追捕自己的话,一旦中了调虎离山之计,那才是欲哭无泪呢。
太阳很快的升了起来,在野猪的带领下,他们在一处湍急的溪流旁边逆流而上,找到了一处隐藏在密林里面的寨子,这寨子里面居住的乃是“熟蛮”,便是愿意与外界交流,待人接物相对和善的硐人。
当然,有“熟蛮”就有“生蛮”了,也不是说生蛮就没有办法与之打交道,而是要获得他们的信任很难,往往都是不懂交易,以抢劫为主,除此之外,生蛮里面据说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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