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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需要多大的勇气活下去?

第四十三章需要多大的勇气活下去? (第3/3页)

宋之前,你爱过吗?

觎秋莎说:爱过,但是我亲手杀了他。

那是一次在中东的任务。

在阿富汗的时候,一个仇视中国的极端组织在他的身体里植入了一种病毒,极端组织故意让我们营救成功,目的就是通过他把这种传染性病毒带回中国,他让我开枪打死他,并且不让我靠近他的身体。极端组织通过这种形式与疫病发生地进行谈判,以获取巨额资金。

那次任务,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怀疑发生在我们国家的一种疫病与这个极端组织有关。那次任务失败,能控制病毒的疫苗在极端组织手中,极端组织想获取巨额资金的阴谋没有实现,就把仇恨发泄在他的身上。为了防止病毒在阿富汗的扩散,更不能把他带回中国,我只能向他开枪。

打死他那天正好是他的生日,那一天晚上,阿富汗的月亮特别的圆,但却是一个特别伤心的夜晚。他的尸体被火化后以完全密封的形式被科学家带走。他有一个奇怪的名字,令狐若虚,真的如他的名字一样,他的存在变成了虚空。

爱一个人是那样的难,从那时起,我就在想,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不配去爱一个人。亲手杀死了自己相爱的人,这回又要杀死自己最亲的人,这样的人生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活得下去?说到这里,觎秋莎悲痛欲绝,仿佛要在这一夜把她的泪水流完。说:所以我对唐宋说,我们之间仅仅只是喜欢,不可能相爱,也不可能结婚。

白秋露自顾喝酒,不知道如何安慰觎秋莎,生命在很多时候不是没有话说,而是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有的伤心和心痛是无法安慰的,无论怎样说都是多余,无论怎样说都是错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别人劝说不了的绝望。

白秋露说:这样说来你应该早就成熟了。如果这次事件过去之后你还活着,就换个工作吧,我觉得你不太适合这个工作。

有情报说:觎望西可能出现在华盛顿。

白秋露和觎秋莎赶到了华盛顿。

白宫的黄昏。

白宫在很久以前也不称白宫,而被称作"总统大厦"、"总统之宫"。1790年7月16日,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决定在波托马克河岸建立美国永久性首都,它授权当时的总统乔治•华盛顿选择首都地址。地点选定以后,法国工程师皮埃尔•兰方特受命规划城市蓝图设计,白宫是帝国的象征,白宫的黄昏,是一个帝国的黄昏,当然,并不是这个帝国最后的黄昏。

但在白秋露看来,或许就是她最后的黄昏。

白秋露把她的手枪“沙漠之鹰”拆开又装上,装上又拆开。

杨子庚、顾墨、核动力,量子研究、天宫,东风。这些关键词不是一定级别的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就是说,如果你要接触到这些事物是有无数的隔离带的,不是你想接触就可以接触的。这反过来说明,能泄密如此高级别的秘密的人一定是有高级别的人,比如觎望西这样级别的人。如果他不离开中国,也不一定会怀疑到他的头上,当然,中央调查部这样的单位就是为怀疑而设立的,它的相信和信任就是建立在怀疑之上。它的怀疑跟级别没有关系,所有人和事物都是它的怀疑对象。

白秋露有些忧伤。

那是许久以前的一个华盛顿的黄昏,白秋露执行任务,遭到了中情局特工的攻击,如果不是觎望西的及时出现,那么她不会看到今天白宫的黄昏了。但她现在要除掉的就是这个自己的救命恩人,一个一直有生命守护她的人。说是营救,其实要做到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这里是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最热衷于使用暴力的国家,所以最大的可能性不是营救而是送终。

白秋露有一种直觉,她和觎秋莎的酒店已经不安全了。

离开华盛顿,她们根据情报的指向回到了纽约。

白秋露再一次警告觎秋莎说: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即使是我死掉,你也只能站在旁边,听到没?我们不做没有必要的牺牲。即便是你爸爸和我都没有了,至少还有你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至少有一个人向组织汇报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