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玩枪的行家 (第1/3页)
枪是什么?是握在手里就能增加胆气的东西。
一枪扣动扳机,子弹在火药的作用力之下离开弹壳,然后经过枪管的膛线之后旋转射出,肉眼什么都还没看到的时候,子弹就已经射进人体的肌肉组织,然后以巨大的旋转力和射速来造成巨大的杀伤力。
整个无人区的三支盗猎团伙之所以能够到现在都相安无事各自赚钱,也正是因为彼此手上都有枪械,真要打起来两败俱伤不说,说不定还会让第三方趁火打劫。
就算李坤这样的团伙领头人,也不敢说自己火拼起来就一定不会死,这才是关键。
李坤以前见惯了他们刑警队执行任务的时候,再凶狠的歹徒在面对枪械的时候也只能老老实实认怂,所以在面对任禾到来的时候,那两把手枪就是他的底气。
在李坤想来,就算那个叫做吕小土的少年身手再好,面对枪械也应该只能束手就擒。
但是他高估了枪械对于任禾的威胁程度,也低估了任禾的身手。
之前任禾在面对美国国家安全局和CIA的时候,这两者哪个不是拥有强大的火力?任禾心里很清楚一点,人不可能比枪快,但是可以比人快。
只要不是对方已经端枪严阵以待准备攒射,任禾就敢趟这浑水。
那个被一拳捶翻的持枪者已经躺在地上生死不知,任禾手上还是有轻重的,这一拳的力道起码千斤,若是打在任何一个脏器的正面位置上,这人都已经必死无疑了,而任禾捶的是右肩位置,锁骨和臂骨碎裂是在所难免,但是还有救。
此时,五六个人提刀朝着任禾砍来,而李坤则是向后飞退,这五六个人竟是悍然要掩护李坤去捡枪,只要有枪,这个少年必死无疑!
黑店门口的昏黄灯光映照在那一柄柄狗腿刀上,照射出的不是暖意,而是杀机!
五人在前,一人在后,大家都是过着十几年如一日刀口舔血的日子,即便任禾身手在好,也不至于吓的他们不敢提刀。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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