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重赏(第七更) (第1/3页)
在这敕命的最后,却是关乎于镇国府的恩赐。
按理来说,镇国府既然已经开府,赐予土地是应当的,其实连侯爵都有食户多少的固定,不过这种食户都是虚的,本质上你也别想去征税,除了藩王之外,大明还没有这样的定例,不过镇国府不同,这是镇国公朱寿的公府,也即是说,这是皇帝老子自己的东西,他说要开府建牙,关你屁事?
所以天子赐予了镇国府百顷的土地,百顷绝对不是小数目,在大明,一顷地等同于五十市亩,而一市亩为六十平方丈,大致上,一百顷就相当于是五千亩地。
五千亩可能在有些地方,其实也不算多,可是上头却说了,是皇庒。
赏赐的既是皇庒的土地,意义就全然不同了,皇帝自己也有自己的庄子,而这些庄子无一例外都在京郊,这就如同同样一百亩地,若是在某个山疙瘩里,那就一钱不值,可若是你有一百亩北京四环的地,这意味着什么?
现在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既然是从皇庒中割地赏赐,那么镇国府将会拥有五千亩地,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六千亩北京城附近的土地,而这……对于镇国府来说,用处就太大了。
叶春秋甚至邪恶地想,这镇国府一开始就是小皇帝空手套白狼的产物,自己呢,负责练兵,舅父负责搞钱,而小皇帝一向是坐享其成,而如今,他总算也为镇国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因为镇国府需要土地,而且需要真正属于镇国府的土地。
五千亩的地,其实也不多,不过方圆十里而已,大概也只能容纳一两个村庄,当然,大致也可以等于这个时代一个县城的城区面积,不过能干的事却是多了。
将来镇国公府要多建工坊,地从哪里来?这京郊的地可谓是寸土寸金不说,而且大多为京中的权贵所掌握,人家凭什么就卖给你?有些东西可不是钱能买到的,他看到你的土地建了工坊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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