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二百三十四章:照片 (第1/3页)
雷孟德说这几个字的时候语气很怪,又或者是特别狰狞,让我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不过更让我不寒而栗的是雷孟德的回答。他说大雷十五岁那年把自己给吃了?
我立马追问道:“一个人怎么可能把自己给吃了!”
雷孟德冷笑道:“一个人怎么不可能把自己吃了?先从脚掌吃起,胃口好的话只需要一天就能把一条腿吃完。然后开始吃自己的胳膊,最后才开始吃腹部。如果配合上止血药的话,就算是把肠子吃掉人都不会死。”
我承认他的话吓到我了。
但我同时也承认,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确实也是可行的。可是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人这么做呢,更何况还是对自己下手。
我喃喃道:“不可能的!就算是被鬼上身了也不会这么疯狂。”
雷孟德顿时癫狂起来,他一把抓住我疯狂摇着我肩膀道:“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因为亲眼看着他吃了我大哥大嫂,吃了我三弟一家!我大哥身体壮,吃到肠子才丧命。我嫂子被吃到大腿就死了!最惨的是我三弟弟媳,她肚子正怀着一对双胞胎!我亲眼看着他把婴儿挖出来生吃了!如果不是我藏的够好,我肯定也被吃了。”
“呕!”
我忍不住弯下腰干呕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别人描述就呕吐。
好久我才直起腰来皱眉道:“后来呢?”
雷孟德又点上一根烟:“他把所有人都吃完之后,就把自己吃了。这就是报应。如果他没死,我找遍天涯海角都会杀死他。”
我点点头,怪不得之前提到大雷的时候雷蒙德都是一副不共戴天的表情。如果换成是我遭遇到这种场面,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但是我马上又想到另外一个疑问:“你说大雷十五岁的时候就死了,可是他现在的容貌明明是三十来岁。难道说他一个人,这十几年也一直在长大?”
雷孟德点点头:“你说的没错。这十几年我每年都能看到他从各地带人回来,然后一直骗到野猫岭里害死。而这十几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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