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百零三章:擒贼先擒王 (第1/3页)
如果这些野狼在奔跑的时候走S形,以我们的枪术对它们基本已经构不成威胁了。更何况现在我们要节约子弹,还不如贴身肉搏来得更加直接。
我大吼道:“两人一组背靠背,都打起精神来!”
说着我抽出一支95三棱军刺扔个张嘉山,让他下手的时候千万别心慈手软,一定要好好超度这些苦命的野狼。
张嘉山接过95军刺道:“我有铜钱剑啊,不用这个。”
说着他铜钱剑猛地拍在侧方冲出的一头野狼头上。可是野狼皮糙肉厚的,这一下简直就跟给它挠痒痒差不多。
我破口大骂道:“你还真当是抓鬼呢,铜钱剑对它们有个毛线用。”
说着我反手一刺,手中的95军刺就干净利落地扎进了野狼的脖子里面。拔出军刺之后野狼血流不止,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儿就不动了。
张嘉山一看立马就把我手里的军刺抢了过去。他惊讶道:“这玩意儿厉害的很呐。要是我拿到我们龙虎山三清殿开光一下的话,可能抓鬼也会顺手很多。”
“放心,小爷我已经帮你开光过了。以后这就是你们家的传家宝。”
我掏出匕首千阳就朝沈凌方向赶了过去。她虽然是警察,身手也挺好。可是毕竟是女生,体力相对还是差了一些。
几只野狼一起冲上来的话她就会有些手忙脚乱应付不过来。
反倒是铜板在狼群中左突右杀如鱼得水。不过他的手法实在是有些暴力美学,就连我看得心里都有些发虚。只见他从黑暗中一跃就跳到了一只野狼脖子上,然后小手对着野狼后脑勺猛然插下,直接将野狼的脑袋分成了两半。然后纵身一跃又跳到下一只野狼头上如法炮制。
可是我们杀狼的速度再快也赶不上野狼冲上来的速度。说难听点,就算是这些野狼站着不动任由我们宰杀都够呛,更不要说是它们都红了眼上来拼命了。没一会儿功夫我的手臂就被野狼爪子挠出一道血口。要不是我反应够快,整条胳膊都有可能被卸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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