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第九十四章·海上朝宗(二) (第1/3页)
况历从海中爬上荒岛,被一群披着兽皮围着破布的半野人包围。
定睛一看,这群半野人好像都颇年轻,有的面容像是大雍人,有的高鼻深目,蓝绿眼珠。缀在末尾的两个小萝卜看来才几岁,瞪视况历,顿了两下棍子,呲牙呵呵两声。
唯领头棕发男子看来年长,乱发后的绿眼珠与况历对视片刻,开口吐出不甚标准的汉话:“泥,是大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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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历被他们捆回巢穴,见到另一些人,详聊后得知这群半野人是两对水手夫妇及其后人。
“二水手系异国人士,随船到我朝,与两名渔家女子相恋。为求长厢厮守,竟将二女扮成男子藏在底舱。此国严禁女子登船,以为女子乘船会惹神怒,降下天罚。”
同船的水手们挺讲义气,无人告发此事。船行一段,遭遇风浪,偏离航道,船上法师祈祷,船主清点船员,发现没损失人口,还多出两个,这才发现船上藏着女子。
船主和法师大骇,觉得遇风浪肯定是神罚,一通祷告后,把这四名罪恶的男女丢进海中。
上天似是怜爱这两对小鸳鸯,水手和渔家女水性都挺好,顺着洋流漂浮,竟漂到一座孤岛。
他们爬上岛的那片海滩铺满圆润石块,挺多被冲上岸的干海带和海苔覆盖石上。四人遂将这座岛起名为海菜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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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后来仔细搜遍全岛,除了他们之外岛上再无活人。岛另一端的浅滩岩石缝里卡着一艘大船残骸,应是失事被冲到这里。船内有几具穿着异国服饰的尸骸,被他们抬出葬在一片空地。
几人本指望修修大船,离开这里。但船实在破得厉害,无可能修好。他们便捡些能用的东西,在岛上建房屋,捕鱼虾,采野菜果子,就此生活。
况历登岛时,这两对男女已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各有十来个孩子,夭折过几个。两家的孩子最长的有二十岁左右,与另一家的孩子结成婚姻,已生下孙辈。
岛上生涯寂寞,四人将自己所知所学互相传授,再教给后人,他们皆会说汉话和西洋国语,有汉名和西洋名,淳朴温厚,甚知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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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人家见到况历,初有些戒备。况历声称自己乘船遇到海寇,跳船逃生,漂到此地,两家观察了他一段时间,待他渐渐亲厚。
两名水手之前随船去过很多地方,渔家女们更聪慧并多才多艺。他们拆得大船上的零件做各种工具,结网捕鱼,抽树皮野草的丝纺线制成粗糙的衣服,拿泥土烧陶器和土砖,再用土砖盖屋,以弓箭等利器防备野兽。更幸运是,沼泽地附近竟有野稻,两位女子移来栽培,经多年之力,种得几片稻田,一些菜,还养了一群类似野鸡的鸟,羽色青蓝,头顶毛若竖起发辫,艳丽可爱。
两家人招待况历饮食,早饭野稻粥或海菜汤,烤鱼片、煎炒或煮鸟蛋、拌野菜;午晚则野稻饭、汤米粉、饭团、各样海鲜野鸟山兽肉,椰子鲜果、野蜂蜜制的甜食……
兰珏读此食谱时,不禁心向往之,想着若丢了官,去做个海岛野人也不错。
但小岛隔绝于世,无书可读,无他人可交谈,生病只能吃些认得的草药硬扛……
兰珏再思量了一下,还是先奋力在宦海里游一阵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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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人多年来也想各样办法离开此岛,可只做出粗糙的小船,难远行。
自况历到来,一切改变。
况历会打铁器,懂造船。
海菜岛两家多年来使的工具武器都是从破船上捡的现成的,或拆下一些铜铁件简单改造打磨。况历制风箱,支坩埚,融铜铁,铸打器具,再伐木造件,并巧用大船剩下未朽的残件,与两位水手及子女合力,以榫卯术造船,涂刷松蜡油脂。以兽皮、麻布及大船的残帆制帆。
尽他们之力,唯能先造出一艘小船,但颇能航行一阵儿,不必担心漂着散架遇浪即翻。
况历先在岛周试航了几次,方才尝试往远处探索。两户人家各有一个小儿子与他同行。他们往商船必经的航线方向去,期待有大船经过。某次稍冒进,航行得更远一些,却遇风浪,船未翻,但被卷偏方向,误打误撞,竟到了另一座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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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砚、邓绪、冯邰、柳桐倚和张屏又一同凝视兰珏。
兰珏徐缓并沉稳道:“此处即是后来轸洲岛中心之地,这时叫迷岩岛,是海寇黑角帮的窝点。”
轸星耀天中,海东舟首,宝在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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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某不谙兵事,书中皆写黑角帮乃一伙极凶残的悍匪,内海外洋赫赫有名。书家笔法,不知有无夸大。”
王砚道:“没夸大。这个黑角帮凶悍至极。寻常海寇与此帮一比只是小虾嫩蟹。当然肯定没修炼过书里那些妖术邪法,但劫船有术,颇善水战,能打能藏,在内外海面倏忽来去,颇地棘手。”
黑角帮是此前就声名赫赫,被官府着力悬赏缉拿的一群悍匪聚拢而成的一个帮派,异常凶残。几个头目如丁胡子丁虎,斑长虫危充,双头鳄老奎,红狒狒栋卡达,皆恶名昭彰,久在各地通缉榜最前的位置。传闻成伙之初因群雄荟萃,谁也不太服谁,一番厮杀后,各退一步,推了年纪最长,有威望,又挺能平衡局面的老海寇三角鲨涂标做大当家。
邓绪道:“轸洲岛那个传说中的大宝藏,有一部分应是黑角海寇多年劫掠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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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岩岛戒备森严,况历几人的小船刚靠近岛,立刻被围起,拖船上岸,人捆住,押去见首领。
黑角帮众以狠辣著称,若按平常规矩,况历和两个少年大约要被细细剁碎喂鳄鱼。却合该他们有运,小卒押着他们去见小头目,竟遇到了吃饱出来遛弯儿的二当家,即这群海寇中最有名的丁胡子。
官府卷宗记载,丁胡子本名丁虎。为何叫胡子,一说丁虎初被尊称虎子哥,因一些地方将溺器也唤做虎子,丁虎不喜。他有一部络腮胡须,颇以为傲,便称胡子;另一说是丁虎乃孤儿,自幼混于街头,几岁便魁伟非常,面生胡茬,遍体黑毛,仿佛一个络腮胡怪,便被唤作胡子。
传言丁胡子自幼就猛悍无比,横行街市,人见皆绕路。曾去投军,前往报名时,丁胡子半袒上身,露虬结筋肉,密密黑毛与狰狞花绣。长官问他为何投军,丁胡子道:“想好好练练,长更大本事,杀个痛快!”顿被驱离。丁胡子仰天长笑:“阳关道上不容我,爷爷便过独木桥!总是要让天下人晓得我名头!”转投绿林。匪帮见他,欢喜接纳,初干劫道勾当,被官府通缉后逃到海上,继续打劫做海寇。
丁胡子有名,又因他行事有个特别的规矩,只劫富,颇怜贫。打劫商船时,首先将船主大副掌舵之类杀掉,再按职位大小与穿戴气度优劣从高到低杀之,遇到身残病弱蓬头垢面,一看就是趴在角落当小工,常年辛苦兜中无钱的,往往道:“吾刀不砍辛苦人,与你向天讨个活路吧。”将人扔在木筏上,放些水粮,任其漂流。有运者便能获救。
那时南方沿海的州县慈孤院孝善所一类地方常常在某天清晨发现门口多出一箱银钱,附有书信,落款胡子,或钤有丁胡子的印戳。
兰珏翻到的档册中附有其中一封信函,字迹歪歪扭扭,笔画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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