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上) 舍生取义虽命薄,围魏救赵化危矣 (第1/3页)
虽是成军不过百,也过家门不幸事。他的剑,非君子剑,非藏鱼剑,只是一把袖中剑,剑中有九意,每意皆行天道;他的刀,非将军刀,非霸王刀,只是一把手中刀,刀藏有六决,每决皆为寒秋。刀剑相撞,也是二人的最后的对战。
许早之前,他二人便认识了,比徐长卿认识的都久。当时的刘寄奴是最有名气的剑客,他的剑,是连琅玥天都忌惮的剑。他本可以成为剑神,他本可以成为刀神,可惜他错过了能够让他成为剑神的一战。
“刘寄奴!”刘寄奴与林平芝的战斗,不应该如此之久,林平芝知道,自己的刀神之名,远不如刘寄奴的九剑来的厉害。他也明白,自己能够挡在刘寄奴一时,却挡不住他如此之久。林平芝知道,他知道为何刘寄奴会与自己相斗如此之久,他明白原因,这也是他的不想看到的,他道:“你难道就这点水平嘛?你的剑变得这样慢了嘛?”
刘寄奴并没有生气,当他听见林平芝的第一声怒吼,他便知道了林平芝想要说的是什么了,他道:“很慢嘛?”
“当然慢,你的剑,太慢了,慢得我都看不起你出剑的招式!”林平芝讥讽道,可是刘寄奴知道他是为了什么!
“慢?呵呵!”刘寄奴自嘲一声,他道,“是很慢啊,可是,我快不起来,也快不了啊!”
林平芝苦笑着摇了摇头,他道:“寄奴,你知道还记得嘛?当年的我还只是一个少年,而你更是天府公子,我二人第一次见面,却是因为一个女子!”林平芝口中缓缓述说,他的手虽是没有停下,当他的心,却不是意在如此。
刘寄奴也笑了笑,他道:“哈哈,当然,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当时的你,可真有够猥琐的,不然也不会让人当做色狼追打了。只是,当时的我还年小,不怎么是你的对手,但,我二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林平芝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道:“是啊,当年的你可不是我的对手啊,不过,要对你,我也需废一番手脚,若是比斗兵器,更是不敢保证在百招之内分出胜负。不过,你小子也够天慧的,仅仅半年,就能败我于剑下了!”
刘寄奴的袖中剑,林平芝的手中刀,二人的比斗从未停下,可他们的话语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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