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女冠 (第1/3页)
嵩京城中,东城多是达官贵人、王公贵族的居所,城区最繁忙的时段,是每日早朝之际。在天光未亮之时,便可见到这城区之内,车如织、轿如流的盛况。
侍郎让路给尚书,尚书让路给宰相,宰相让路给王爷——在纷繁的车流下,总有一些这样的规律在运作,让繁忙的城区,纷乱中又显得井然有序。
李珣缩在墙角的阴影中,冷冷看着这一切,他距最近的车轮不过五尺之遥,然而,车子两边的精锐武士,却根本没向这里看过一眼,便是看了,也只会见到一团再正常不过的高墙阴影。
明心剑宗的禁纹之术,用在这些凡人身上,也算得上是明珠暗投了!
这波车流经过小半个时辰才散了个干净,李珣这才站起身来,窥准方向,贴着墙角走了过去,高墙大院的阴影就是他最好的掩护。
他无声无息地走过几条街道,似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一直围绕着他,童年似是而非的记忆给他造成了一些困扰,但是,一炷香后,他终于来到了目的地——福王府。
这是当今皇帝赏赐福王的京城宅第,在整个东城,亦是数一数二的豪华,单是大门前昂立的家奴,便能让胆气不足的人矮上半截。
“回来了……”
远远看着福王府的大门,李珣心中百感交集。但所有的感觉,都只翻起了一点浪花,便又沉淀回心底。
在生死关头,想这些东西总显得无稽!
蓦地,他皱着眉头停了下来,他并不是为那看门的家奴烦心,而是体内忽地生出的不适感,让他心中凛然。
血魇动了!
距每日血魇噬心的时间还有两个多时辰,它竟开始有些躁动!而且,这还是在玉辟邪的压制之下!
李珣甚至有种感觉,血魇好像“活”过来了!
它似乎是与外界的某样东西发生了共鸣,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这突然的变化,让李珣的头皮为之发麻,他想也不想,回身就向外逃去,一直跑出了七八条街才停下来。
血魇又恢复了正常。
李珣抚着胸口,说不出话来。
其实,他的举动简直可笑!他此次回来,不正是为了找血散人,赴那十年之约,以解去血魇之苦吗?事已临头,为何还要抱头鼠窜?
这是因为,一方面他从来没有对血散人的承诺,抱着任何信心;另一方面,此时他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悸动!
完全脱离了理智的推演,只是发自内心对即将到来的结局感到恐惧。
他再望向福王府,也不知是否错觉,他感觉到,在渐露的晨光中,王府上空,被一层血色的薄雾罩得严严实实,里头似乎有无数的冤魂正在撕扯嚎叫。
他打了一个寒颤,再看时,却只见到了初生朝阳发出的淡淡红光。
即使是这样,他也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积聚出的些许勇气,在那一刻烟消云散。
他像逃难似的,冲向了远方。
今年的雪来得特别晚,直到冬至的前几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降下来,整个嵩京都被埋在雪里,气温飞降,京都南城的大街小巷,也不知冻毙了多少乞丐。
若在平日也就罢了,找几个差官收拾一下,就近扔到城外即可。
只是今日,却绝不能如此轻率。
天还未亮,京兆尹便亲自率队,配合金吾卫,便如同撒网捕鱼般,将整个南城从头到尾扫了不只三遍。
遇到冻毙的死尸,立时拖到城外,细细掩埋。见到一些江湖人士、桀骜之辈,二话不说,便下手拿人。不过两三个时辰,偌大的南城便被清理得如皇城一般,而且戒备森严。
但凡在街上游荡的闲杂人等,全被衙役们带回大牢收押,至于平民百姓,也被金吾卫堵在家中,不能随意出行。
这是……皇帝出游吗?
李珣站在阴影中,做了个猜测。记忆里,似乎也见过这种场面,估计一下日子,明天便是冬至了,想来应该是皇帝要前往南郊祭天吧!
人间界祭天之仪,是何等庄重,即使是九五之尊,也要早早入住南郊行宫,焚香淋浴,戒绝声色,素斋淡饭数日,以示诚心。
隆庆帝倒好,冬至前一日才匆匆前去,在那繁华禁宫之中,什么声色斋戒,根本是想都不必想的。
人间帝王的荒唐,已到这种地步了吗?
但这个念头在他脑中,也只是一闪而过,自己的麻烦都还没解决,哪有闲情逸致去管这皇家事务?
现在让他烦心的是,由于皇帝出行,全城戒严,像他这样没有路引,身分不明的人,如果碰上了官家,那可是有理也说不清的。因此,他的行动,受到了很大影响。
无奈之下,他只好和满城的军士开始捉迷藏,尽量避开那些护卫严密的街道,在一些不起眼的角落里留连。
自天都峰上的劫难之后,至今已一个多月了。在这三十余日的时间里,李珣一直在嵩京中打转,除了第一天,还想着去福王府碰碰运气之外,其余的时间,便都龟缩在南城之内,苦苦思虑着万全之策。
然而,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万全之策?
一切策略的根基,都是在双方实力的对比之上。如果双方实力差距不大,或可凭谋略弥补。然而,若实力有天壤之别,那根本是蚍蜉撼大树,纵有千般计谋,又有何用?
李珣和血散人,正是蚍蜉与大树的差别,无论他怎么计划,只要血散人愿意,一只手指便能捻死他!这样的差距,已不是谋略所能弥补的了。
李珣并不是不明白这一现实,可是,他现在的心态,纯粹像一个赌徒,在输得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时,押上最不可能的那一格,妄图把以前输掉的,全部赢回来。
而支撑他这种信念的,除了已无退路的绝望之外,还有他尽力争取到这一年的充裕时光——距血散人的十年之约,还有“很长”的时间。
让过了一队巡逻的兵士,李珣从街角的阴影中走出来,看着兵士们的背影,脸上漠无表情。
此时,他身上的装扮已不是那种破烂模样,这一个多月里,他也算是生财有道,凭借着高来高去的本事,发了一笔横财。
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李珣虽然构不上“君子”的资格,但毕竟也是豪门出身,偷盗之事,向来是被他看不起的。然而,做了初一,便有十五,人们内心的底限,往往只是一次突破,便再也没法控制。
李珣便是如此,第一次偷盗,还说得上是无奈之举,只是想找些碎银子,和一件好衣服遮体。然而,当他从偷盗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好处后,再想把持,却已是晚了。
不过一月的时间,他便在京城内四处作案,虽然银两拿得不多,但往往是一个心血来潮,便直入他人内宅,缺什么拿什么,比在自家后院还要自在。
现在的李珣,上下打扮,完全是一个豪门贵公子的模样,蜀绣锦袍,明珠玉带,如此打扮,在他童年时,已如呼吸般自然的事,便是现在,也没有什么局促之感。
青玉剑被他藏在一个隐秘处,如此便不至于引发兵士的戒心。
在南城转了一圈,他仍没有找到一个比较好的落脚点。所有的客栈酒楼等公共地点,都被衙役和兵士查了一遍又一遍,只要没有路引或是有效的证明,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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