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牛头金 (第1/3页)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